
根據《中共旺蒼縣委 旺蒼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旺蒼縣機構改革方案>和<旺蒼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旺委發〔2019〕10號),制定本規定。旺蒼縣文化旅游和體育局(簡稱縣文化旅游體育局)是旺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旺蒼縣廣播電視局牌子(簡稱縣廣電局)。 縣文化旅游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文化旅游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游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推動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融合發展。
(三)統籌規劃全縣性重大文化、旅游和體育活動,指導推進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協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惠民工程,負責對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組織實施文化、旅游、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監測文化旅游經濟運行,促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產業發展。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負責分類科研、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科技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工作。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
(九)擬訂全縣動漫、游戲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動漫、游戲產業發展。
(十)負責旅行社設立核準、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審核、旅行社自組境外旅游團隊旅游簽證審核、導游從業人員資格審核和報批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旅游景區和星級飯店質量等級的申報工作,承辦廣元市旅游星級飯店評定委員會和廣元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全縣群眾體育發展和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員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上級運動會。負責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發展工作、組織協調縣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監督管理全縣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十三)指導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發展,對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
(十四)負責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游體育園區(景區點、場所)、重點企業、新業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五)指導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轄區內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市場的違法行為,加強行業監管和督查督辦,維護市場秩序。
(十六)擬訂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客源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形象的對外宣傳、重大推廣和外事交流活動。
(十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全縣音像制品的發行和放映管理。
(十八)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科技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安全播出和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的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制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產業融合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傳承。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旅游、體育、廣播電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鞏固旅游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國際旅游競爭力。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h文化旅游體育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游工作??h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閑農業推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