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上傳下達,組織、協調、推進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目標績效、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黨務政務公開、黨建、宣傳思想文化、精神文明、財務、勞資、工青婦、衛計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綜合性報告的起草,重大課題的政策研究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安排;負責局辦公會議決議及內部管理制度的督辦落實;負責財務勞資、政府采購、資產管理、后勤保障和涉及審批的行政事業收費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辦工作。(二)政策法規股。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行政審批(許可)、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涉及行政審批(許可)、公共服務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規范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機關法治化建設及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涉及的法律、法規的宣講和答疑工作;負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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